項目概況 河南省袁灣水庫工程水情測報系統(tǒng)(袁灣水庫水文站土建部分)建設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信陽市羊山新區(qū)中樂百花公館B區(qū)13號樓402室中海域安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,并于2024年 11 月 18 日9時30分(北京時間)前遞交響應文件。 |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1、采購編號:ZHYA-2024-140
2、項目名稱:河南省袁灣水庫工程水情測報系統(tǒng)(袁灣水庫水文站土建部分)建設項目
3、采購方式:競爭性磋商
4、預算金額:1140421.09 最高限價:1140421.09
序號 | 包號 | 包名稱 | 預算金額(元) | 最高限價(元) |
1 | ZHYA-2024-140 | 河南省袁灣水庫工程水情測報系統(tǒng)(袁灣水庫水文站土建部分)建設項目 | 1140421.09 | 1140421.09 |
5、采購需求:
5.1 采購內容:主要施工內容包括測驗河段基礎設施、降蒸觀測設施、水位觀測設施等(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全部內容)。
5.2計劃工期:120日歷天;
5.3、資金來源:自籌資金,已落實
5.4 標段劃分:共劃分為1個包。
5.5 質量要求:合格,符合國家、行業(yè)及地區(qū)現(xiàn)行相關規(guī)范和標準。
6、合同履行期限:同計劃工期。
7、本項目是否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:否。
8、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(yè):是。
二、申請人資格要求:
1、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;
(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(具有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);
(2)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(提供2023年度經(jīng)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審計報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)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(提供書面承諾書);
(4)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(默認開標前12個月內任意3個月納稅及社保證明;新成立公司不足3個月的,按已繳納月份提供;依法免稅的需提供相關材料);
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,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(提供書面承諾書);
(6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2、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: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(yè)。根據(jù)《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(yè)發(fā)展管理辦法》(財庫【2020】46號)第四條之規(guī)定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供應商提供的服務享受本辦法規(guī)定的中小企業(yè)扶持政策(在工程采購項目中,工程由中小企業(yè)承建,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(yè)),中小企業(yè)的其他主體的政府采購扶持政策本項目不適用。參加本項目的中小企業(yè)須提供《中小企業(yè)聲明函》(格式詳見招標文件內《中小企業(yè)聲明函》樣本),不符合要求的聲明函或未提供的將視為不符合資格要求。
3、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:
3.1供應商需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,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;
3.2擬派項目經(jīng)理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貳級(含貳級)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;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專業(yè)中級(含中級)以上技術職稱;
3.3企業(yè)主要負責人、項目經(jīng)理及專職安全員應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;
3.4供應商、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執(zhí)(從)業(yè)人員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(jiān)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(須提供”水利建設市場監(jiān)管平臺”信息公開網(wǎng)頁截圖)。主要執(zhí)(從)業(yè)人員是指項目經(jīng)理、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;
3.5供應商擬投入的主要參建人員(項目經(jīng)理、技術負責人),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任職,并出具主要參建人員無在建工程承諾書,主要參建人員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(xù)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(guī)定情形的,應在響應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,可視為無在建工程,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提供的不予認可。
4、其他說明:
4.1根據(jù)《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庫[2016]125號) 和豫財購[2016]15號的規(guī)定,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,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。注:查詢渠道: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、“中國執(zhí)行信息公開網(wǎng)”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(http://www.ccgp.gov.cn/)。
4.2被列入“信用中國-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、信用中國(河南)-失信懲戒對象名單、水利建設市場監(jiān)管平臺-黑名單”的供應商,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。注:查詢渠道: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、“信用中國(河南)”(https://credit.henan.gov.cn/)、水利建設市場監(jiān)管平臺(http://scjg.mwr.gov.cn/)。
4.3供應商應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賄情況說明。如提供虛假情況說明的,采購人將取消供應商的采購資格或中標資格。如存在行賄犯罪情況的,按不良行為處理。
4.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同時參加本次采購項目,需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“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”中查詢的公司信息、股東(或投資人)相關信息。
三、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
1、時間:2024年11月8日至 2024年11月14日,每日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30北京時間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;
2、地點:信陽市羊山新區(qū)中樂百花公館B區(qū)13號樓402室中海域安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3、方式:凡有意參加投標者,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持法人授權委托書、被授權人身份證及“二、申請人的資格要求”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現(xiàn)場報名。以上資料均出示原件,留復印件,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(每頁均須加蓋企業(yè)公章)留存1份;
4、售價:500元/份,現(xiàn)金或轉賬支付,售后不退。
四、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和地點
1.時間:2024年11月18 日9時30分(北京時間)
2.地點: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
五、公告發(fā)布媒介及公告期限
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在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、《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、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wǎng)》上發(fā)布。公告期限為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五個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補充事宜
本次采購實行資格后審,響應單位應對自身資格及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、合規(guī)性負責,開標前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對響應人的資格做最終認定,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磋商文件。資格后審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響應單位的投標將按廢標處理。
七、聯(lián)系方式
1、采購人信息
名 稱:河南省信陽水文水資源測報分中心
地 址:平橋區(qū)信茶大道信陽水文水資源測報分中心
聯(lián) 系 人:付女士
聯(lián)系方式:13633974042
2、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中海域安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信陽市羊山新區(qū)中樂百花公館B區(qū)13號樓402室
聯(lián) 系 人:張女士
聯(lián)系方式:196387193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