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廢止《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(暫行)》《河南省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
豫建市〔2025〕137號
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主管部門,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(qū)建設局:
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決策部署,深入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》《公平競爭審查條例》,從即日起,廢止《河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印發(fā)<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(暫行)><河南省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辦法(暫行)>的通知》(豫建行規(guī)〔2021〕2號)。
鑒于《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實施辦法(暫行)》《河南省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辦法(暫行)》(豫建行規(guī)〔2021〕2號)已廢止,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實施前,依法必須招投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,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進行施工招標時,企業(yè)信用、擬派項目經理信用分值,暫按滿分計算。
2025年7月16日
2025年7月16日